国法岂能沦为空谈?举报反遭报复,谁来为我们主持公道?

日期:08-15  点击:  属于:网络问政
—对林建豪轻罚后变本加厉施暴的血泪质问
尊敬的福建省委周祖翼书记、迟耀云书记:
        我们是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吴庄村的村民林炎灯、陈美华、林友贤、林学佑。今天,我们不是来陈述,而是来质问——当福州市马尾区副区长林建豪的违法行径早已越过法律红线,为何在我们多次举报后仅得"警告处分"?当这轻描淡写的处分成了他的"护身符",我们这些举报人反倒要在他的疯狂报复下胆战心惊,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公平正义吗?
       一、
桩桩罪行皆触国法,警告处分是庇护还是羞辱?林建豪的所作所为,哪一条不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在香海佳园(二期)项目中,他威逼利诱合法竞买者退出,让关联方以远低于市场估值的价格拿地,自己还暗中持股。这难道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禁止串通投标的规定吗?这样的行为,难道只配得上一个"警告"?
      他滥用职权,违规要求土地发展中心提前支付7700万元回购款,帮助岐瑞公司填补土地出让金缺口。这分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挪用数额如此巨大,难道一句"警告"就能抵消?
      他施压不动产中心违规出具证明,让岐瑞公司用安商房抵押获得1.5亿元贷款,最终导致项目烂尾,国有资产蒙受巨额损失。这难道不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吗?造成如此重大的损失,难道一个"警告"就能抹平?
      除此之外,他垄断渣土项目非法获利1600万元、违规租赁基本农田建别墅、操纵选举让美国公民参与投票、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桩桩件件,哪一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这样的人,仅仅给予警告处分,难道是在告诉我们,法律在权力面前如此不堪一击?
      二、
轻罚成报复"通行证",举报人安全何在?法治尊严何在?
      我们曾在2024年11月29日通过媒体向迟耀云书记实名举报林建豪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可结果呢?不过是一个轻飘飘的"警告处分"。更让我们心寒的是,林建豪竟嚣张地对亲友说:"没有事,市纪委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
      这句话像一把尖刀,刺穿了我们对法治的信任。果不其然,报复接踵而至。2023年3月,就在我们举报后不久,他的哥哥林建中便赤裸裸地威胁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保障举报人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也规定对举报人报复陷害要追究责任,可这些法律条文在林建豪面前,难道只是一纸空文?
       我们只是普通村民,为了举报他,三年多来上访近百次,不怕艰辛,只为真相大白。可如今,违法者逍遥法外,举报人却要活在恐惧之中。林建豪的报复,难道不是在向我们示威:就算你们举报,我也能全身而退,还能让你们付出代价?这样的局面,让我们怎能不心寒?难道举报犯罪还要被报复,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正义吗?
       三、
举报之路遍布荆棘,福州市纪委陈某某主任,你的党性何在?
       更让我们绝望的是,举报过程中的阻碍,比报复更让人窒息。福州市纪委三室的陈某某主任,本应是查处违纪违法的先锋,可他做了什么?
       我们举报林建豪哥哥威胁我们,他却试图调解而非深入调查,这难道是一个纪检干部应有的态度?我们举报香海佳园二期项目问题,他回避关键事实,这难道是在履行监督职责?我们举报林建豪侵占集体土地复耕问题,他不予处理,这难道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我们反映他的问题,至今没有回应,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为民做主"?
       陈某某主任的种种行为,难道不是在为林建豪充当"保护伞"?难道就因为林建豪位高权重,我们这些村民的诉求就可以被如此漠视?
      尊敬的周祖翼书记、迟耀云书记:我们已经走投无路了。我们只想问问:
      为什么林建豪触犯国法却能轻描淡写过关?为什么我们举报犯罪还要遭报复?为什么监督者对我们的举报如此敷衍?
       我们恳请二位领导:
       1、
立即组建独立的专项调查组,彻查林建豪的所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党纪国法严惩不贷,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不是仅仅一个"警告"!
        2、
依法查处林建中威胁举报人的行为,还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不再是摆设!
        3、
追回被林建豪侵吞的国有资产和集体利益,弥补国家和村民的损失!
        4、
调查福州市纪委相关人员在处理举报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给我们一个公道!
        我们愿意为每一句话负责,只求能看到公平正义的到来。国法昭昭,岂能容人如此践踏?我们坚信,总有说理的地方!  
      实名举报人:
      林炎灯 身份证号:350111**********34
      陈美华 身份证号:350111**********41
      林友贤 身份证号:350111**********39
      林学佑 身份证号:350111**********99
          2025年8月14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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