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洪河道惊现乱象:非法占用与行洪隐患致当地群众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近日,有群众向媒体反映,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快活林村存在严重的河道阻塞管理问题,非法占用河滩现象突出,不仅影响河道行洪,还在连续两年的行洪过程中,由于行洪受阻给当地群众造成重大损失。我们就此展开调查。
河滩被占 行洪受阻致灾难
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快活林村鸽子峪河段,我们看到,一村民占用河滩,用于开垦和种植果树,一次性浇筑30多吨混凝土。据了解,在去年和今年的行洪过程中,这些障碍物严重阻碍了洪水的顺利下泄,导致周边区域水位迅速上涨,致使附近多户村民的房屋被淹,部分农作物被冲毁,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同样,在快活林村八组 “蓟北郊外度假村”右前上方泄洪沟内存放了大量的石头,这些石头占据了泄洪走向的部分空间,在行洪时成为了阻碍洪水的“拦路虎”。
我们在位于快活林村的“蓟北郊外度假村”看到,整栋度假村的一楼所有的物品均被毁之一尽,尤其是度假村餐厅一角已被彻底掏空,房子岌岌可危。而在院内堆放着的、本来用于该楼装修的物品也被洪水浸泡的不能再使用,该度假村主人告诉记者,这场洪灾给他造成直接损失已超过六十万元,时至旅游旺季,其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而这损失一方面天灾,另一方面也是人为所造成的,那就是在该度假村右前方泄洪沟内堆放的大堆石头。该度假村主人称,如果说河滩被占用是遭灾的第一祸根,那这堆大石头就是第二祸根。
据该村民介绍,洪水到来时,冲击力巨大,因这些石头的阻挡,洪水改变流向,冲向了附近的宾馆和道路,导致村里部分公路被冲毁,宾馆被冲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给村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众口不一 审批手续成谜团
针对兴隆县青松岭镇快活林村鸽子峪段河滩被占用一事,我们首先电话采访了快活林村党村支书陈兵。陈兵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他对该村村民占用河滩情况一概不知,并坚称从未见过上级的任何审批手续。
对此,我们随即联系到河滩业主郭方。郭方坚称自己拥有县级、镇级和村级的三级批文,证明其使用河滩的合法性,但他却表示,此三级批文不会拿给我们看的,不过他这一说辞,与村支书陈兵的说法显然大相径庭。
我们又向青松岭镇温胜伟了解该情况。温胜伟表示,他对快活林村鸽子峪段占地审批情况不清楚,并称原来在镇上工作过的左书记可能知晓此事。但当我们联系上左书记时,左书记却称自己也不了解相关情况,无法提供其有效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堆放物料、修建建筑设施等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而在此次调查中,相关责任人对于审批情况说法不一,且未能提供有效的审批文件,这不禁让人对审批流程的合规性产生怀疑。
村民及村里、镇里的不同说法,一时间让此事变得扑朔迷离……
对于山石来源及堆放的问题,我们随即联系到其所有人杨某。面对询问,杨某称他的那堆石头是捡来的,放在那没有任何堆放手续。但据知情村民反映,那堆石头有来历,是用来出售变现的。
村民质疑 监管部门不作为
有当地村民向我们反映,按照国家防洪标准的相关规定,该泄洪河道应该能够抵御一定规模的洪水,但因为河滩被非法占用、且堆放了大量障碍物等行为,河道的行洪能力受到了严重破坏;同时,当地相关部门在河道管理和监管方面也存在缺失,在发现河道被人非法占用和堆放障碍物后,相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置,如此,也不至于会出现行洪隐患,最终酿成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连年的财产损失。
在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就在2024年,此地也发生了洪灾,但与今年相比略轻一些。当年,村民杨先生已就此河道被占用、致使泄洪存在隐患问题向兴隆县水务局进行过反映,但兴隆县水务局却在做出的书面回复中称,根据国家《防洪标准》确定,快活林村区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现状河道满足10年一遇防洪标准。至于郭方等人平整河滩后种果树位置位于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且现状为果园,土地性质为耕地,非水务辖范围。
村民杨先生气愤地对我们说,他们(指水利局)说河道能满足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可现实是,这里去年遭了灾,今年又遭了灾,连一年都满足不了,这10年的标准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不是欺骗咱老百姓吗?
此次兴隆县青松岭镇快活林村的河道管理问题,暴露出当地在河道审批、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非法占用河滩种植树木、随意堆放障碍物等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严重威胁到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深入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强河道管理和监管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不再受到侵害。
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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